|
2008到2012年间丹麦的温室气体排放将达到每年550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(温室气体不同对环境变化影响也不同,因此所有的温室气体排放均以CO2eq,即二氧化碳当量表示)。按照要求,丹麦政府有义务在2008到2012年间每年减少约2000万吨CO2eq
。丹麦将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完成该目标:
-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国内措施
- 排放贸易(ET)
- 联合履约(JI)
- 清洁发展机制(CDM)
中国具有很大的温室气体减排潜力,很适合实施CDM项目。因此,丹麦外交部出台了中国CDM项目基金,并由荷兰Cvdt咨询公司相助在中国建立此基金。丹麦已经在马来西亚,泰国,南非建立了,以及正在印度尼西亚建立类似的基金,所以我们可以吸取已有经验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和其他国家。 |